第05版:构建大城管 创建文明城
 
 
 
2015年12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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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排名出炉
市经济开发区获得双第一

  中心城区打响整治户外广告“攻坚战”

  □晚报记者 彭慧 实习生 郭富强     

  

  本报讯 12月8日,周口晚报记者从中心城区2015年第11次城管委全会上获悉,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中心城区将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城管、公安、工商、住建、民政及供电、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和部门联手,坚决查处乱张贴、乱涂画、乱散发小广告行为,以逐步实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减量化,有效整治目前的各类广告乱象。

  按照新出台的《周口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将重点对乱建设、乱张贴、乱涂画、乱散发广告的行为人进行严厉查处,集中清除张贴、喷涂、刻画、悬挂在墙面、柱体、橱窗、店门、护栏、路牌以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上的各类广告。

  据了解,目前由市城管办组织、协调、指挥、考评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及供电、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和部门直接参与此次户外广告的整治活动。市城管局负责清除所属公园、绿地、广场、灯杆及占地广告、塔式广告、阅报栏,依附建(构)筑物等设置建设的户外广告;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广告印刷企业小广告的印刷,监督查处广告主非法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对擅自发布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进行曝光;市公安局对小广告印制和散发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负责组织及时清除辖区街道、门店及居住区内乱贴乱涂的广告。

  《方案》要求,行动自即日起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和4个区要依照各自责任分工,15日内落实好任务;加大对非法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非法制假、贩假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广告窝点和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惩处;加大清洗保洁力度。按照“门前三包”要求,4个区要指导督促辖区门店、居民小区、单位及时做好广告清理;市、区户外广告管理部门要通过电脑“追呼”系统,加大对违法广告电话号码的管控,并积极与通信部门沟通协调,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的通信号码进行取证、统计、汇总后,及时移送通信部门实施停机。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违章、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户外广告治理、管理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晚报记者 彭慧 实习生 郭富强      

  

  本报讯 12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中心城区2015年第11次城管委全会。按照《关于改进完善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的办法》的规定,参与考评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各职能部门代表对各区的城市管理、“两违”治理及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并结合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于会议现场公布了考核排名。

  在城市管理方面,市经济开发区位居第一,川汇区紧随其后,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排名第三,东新区排名最后;在“两违”治理方面,第一名是市经济开发区,第二名是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第三名是川汇区,东新区垫底;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市交警支队平均得分85.87分,考核结果为优秀,获得10万元奖励。

  根据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城市管理日常考核情况,并根据各区上报情况,市城管委对排名先进的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小桥办事处、金海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和东新区文昌办事处各奖励1万元;对排名落后的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东新区许湾乡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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