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实习生 向文华
通讯员 李保利
本报讯 对于滥用诉权、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多发的问题,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试行证人宣誓的基础上,近日出台所有案件在诉讼之前都要进行宣誓的制度。
针对一些滥用诉权、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多发的问题,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研究,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诉讼宣誓制度。所有案件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无论是审判人员还是诉讼参与人,都要进行宣誓。
据介绍,案件受理后,法院应向当事人送达诉讼宣誓提示书。开庭时,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要依次进行宣誓,证人在出庭作证时也要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