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实习生 向文华
本报讯 2015年12月30日7时20分,在周口中心城区文昌大道周口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西侧,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且肇事电动车驾驶员逃逸。为维护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一中队民警全力侦破此案。2016年1月5日,电动车驾驶员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事故发生后,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一中队民警李凤召等人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肇事电动车驾驶员已逃逸,摩托车驾驶员已死亡。在勘查现场过程中,除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和一辆白色五星钻豹牌两轮电动车外,民警未发现其他线索。不过,一位目击者告诉办案民警,电动车驾驶员是一位四五十岁的中等身材男子。
由于事故现场没有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办案民警决定大胆尝试“以物找人”,并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办案民警首先在中心城区寻找五星钻豹牌电动车销售网点,但收效甚微。因五星钻豹牌电动车在周口各县(市)都设有销售网点,办案民警便结合电动车的电池容量和行程,以事发地为中心进行分析,最终将商水县列为调查重点。
五星钻豹牌电动车不仅在商水县城有两家销售网点,还在该县20多个乡(镇)设有销售网点。办案民警率先调查了商水县城销售网点的销售记录。
2016年1月1日,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天下午,在商水县城的一个销售网点,办案民警从3000多张票据中,找到了与事故现场的电动车相符合的销售票据。另外,通过网上比对及目击者的供述,办案民警确定肇事嫌疑人是商水县姚集乡的郭某。
1月2日,办案民警到郭某家中取证,但郭某不在家。1月5日上午,郭某迫于压力,到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目前,郭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