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凯
本报讯 1月 25日,周口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在利华汽修公司挂牌成立。市民今后再遇到一些机动车剐蹭等较小的交通事故,就可以交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来办,不用在路上等交警前来处理了。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周口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周口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将受理周口中心城区每日6时至21时内发生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人未伤、车能动,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将车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机动车无号牌或无检验合格标志的;无交强险标志、保单,或未在本省投保交强险的;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一方逃逸的。
市交警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周口晚报记者,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在事故现场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和双方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凭证等有关信息。符合即行撤离现场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可以使用摄像、拍照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当事人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