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通讯员 任君箫 李立正
本报讯 “感谢商水民警依法为俺农民工维权、主持公道,要不然,我们连过年的钱都没有。”2月15日上午,接受周口晚报记者采访时,商水农民工张某高兴地说。
据悉,2013年12月,商水县张庄乡部分学校餐厅进行工程招标改造,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后来,该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郸城县的刘某。刘某招聘了商水县张庄乡的26名农民工建设学校餐厅,张某也在其中。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刘某应支付26名农民工23.08万元,但他支付了15万元后拒不支付余下款项。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多次通知刘某限期整改,但刘某一直拒不整改,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15年7月1日,商水县公安局张庄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但刘某已外逃不知去向。经多方侦查,商水警方于2016年1月查到刘某潜逃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警孙超、李刚不顾风雪,北上内蒙古,往返2000公里,于1月23日将刘某抓获并押解归案,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民警追回刘某所欠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及张庄乡附近商店的材料款等近18万元后,于2月6日上午及时发还给农民工及其他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