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王青俊
本报讯 “最近几天,每天晚上天空都飘了不少孔明灯。”连日来,太康县一些居民拨打周口晚报热线电话,称尽管该县多部门联合查禁,但仍有居民在晚上燃放孔明灯,带来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情人节当晚天空飘满孔明灯
2月14日是情人节,当日晚上6时许,周口晚报记者在太康县人民广场看到,广场上不少青年男女都拿着孔明灯准备燃放。一些卖孔明灯的小贩四处流动销售。
在广场一角,几名青年男女向卖孔明灯的小贩询问价格。“便宜,3元钱一个。”小贩说,“花3元钱就能放飞一个美好愿望。”在小贩的反复推销下,这几名男女纷纷掏钱购买,随后在孔明灯上写下心愿,点燃放飞。
夜色渐深,广场上空飘荡的孔明灯越来越多。未能成功升空的孔明灯也不在少数,有的被风一吹就燃烧了,有的还挂在了树上。
“看见别人放,觉得新鲜,就买了几个。”王女士和李先生是一对情侣,两人在受访时表示,“放个孔明灯,许个愿望,祈福一下美好生活,感觉挺浪漫的。”
部门回应:禁止燃放孔明灯
据了解,孔明灯内含有火源,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放飞后会随风飘动,无法控制落点,且属于明火,制作材料都属易燃物,在风力、风向不稳的情况下,极易威胁高压电线、通信设施、民房、树木等安全。
据了解,为加强孔明灯火灾防控工作,从正月初七开始,太康县就组织工商、消防、城管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整治辖区内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劝导居民不要燃放孔明灯。线索提供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