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道德讲究百善孝为先。推行孝道除了宣传教育之外,典型的示范作用不可或缺。孝与不孝本来是道德的范畴,一旦父母因子女不孝告到官府,这样的案子就很难处理。孝的根本在于敬,恭敬必须发自内心。用强制手段可以解决财产纠纷,可以强令子女给父母一定的钱财、食物,但无法令其恭敬。遇到这种情况,有些古代贤吏采取了自身示范的办法。
清代陆陇其,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考中进士。陆陇其清廉公正,十分注意言传身教。
陆陇其担任灵寿县令时,有个老太太控告自己的儿子忤逆不孝。陆陇其派人把老太太的儿子叫来一看,原来他年纪不大,尚没有成年。
陆陇其对老太太说:“我官衙中正好缺个小童,你儿子暂时留在这里当差,等到有人来接替时,我再好好地教育他。”从此,陆陇其让那少年跟随在自己左右,片刻不离。
陆陇其每天起床后,毕恭毕敬地站在自己母亲的房外,等到他母亲一起床,立即递上洗漱用具,然后再送上早餐等。
等到吃中饭时,陆陇其侍候在饭桌旁,给母亲送上可口的食物,而且总是面带笑容。等到母亲吃饱后,自己才顾得上吃饭。
一有闲暇,陆陇其便坐在母亲身旁,给她讲一些笑话,或者聊聊天,千方百计让母亲保持心情愉快。母亲不舒服的时候,陆陇其悉心照料,端药递水,有时几夜不睡觉,也毫不厌倦,毫不懈怠。
这样过了几个月。一天,少年突然在陆陇其面前跪下,请求放他回家。陆陇其知道自己的言传身教已经在少年身上产生了效果。他故意问少年:“你们母子不和,为什么要回家去呢?”少年哭着说:“小人一向不懂得礼节,所以得罪了母亲。现在亲眼看到您所做的一切,感到后悔不已。回去以后,我一定尽心侍奉我的母亲!”陆陇其将少年的母亲叫来,母子相见,禁不住抱头痛哭。后来,那个少年果然痛改前非,成了远近闻名的孝子。
陆陇其的做法说明一个道理:身教重于言传,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单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