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王超 文/图
本报讯 3月23日,在宁洛高速豫皖界,市交警支队宁洛高速大队接到稽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货车涉嫌悬挂报废车辆号牌在高速上行驶。
执勤交警依法将该车拦截后,通过核实,发现该车与登记车辆信息不符,所挂号牌是报废车辆号牌。
司机任某承认:“车原来的号牌是皖K1B996,是普通低速货车,按照规定不能在高速上行驶。为了能走高速,我用了从废品站捡来的号牌,没想到是报废车辆的。”
据了解,任某今年50多岁,文化程度不高,对交通法规认识不足。经过执勤交警的说服教育,任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保证不会再违反交通法规。
最后,执勤交警对其驾车使用报废车辆号牌在高速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