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停车位” 被贴违停单》后续
□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4月11日,本报以《车停“停车位” 被贴违停单》为题,报道了牛先生等人因把车停在已经作废但作废标识模糊的停车位上而被贴违停单一事,引起市民热议。4月12日下午,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安排人员处理作废停车位。另外,被贴违停单的车主可到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复议。
4月9日,漯河市的牛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他的车和一辆郑州牌照、一辆周口牌照的车在周口市区人民东路市中心医院东侧因为违章停车被贴了罚单,对此他感到很冤枉。他认为,他和另两位车主是被模糊的标识线给坑了。
对此,市交警支队纪委书记赫延廷接受采访时说:“道路标志、标线会因风刮、日晒、雨淋、汽车碾压,致模糊或消失。市区人民东路市中心医院附近的作废停车位,我们将会安排人员前去处理。被贴违停单的车主,可以到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