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省级文明城市是城市形象、城市品位和整体文明水平的集中体现。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每个周口人的共同心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周口,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大家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强化责任,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周口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市民朋友们要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和文明意识,主动投身家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争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践行者。做到行为文明、生活文明、服务文明,自觉维护周口的城市形象。
二要倡树新风,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传播者。文明见于细节,创建从我做起。市民朋友们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自觉规范个人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语言文明、谈吐文雅,争做语言文明的模范。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争做城市文明使者,争做城市文明先锋。自觉摒弃不文明陋习,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有效营造人人关心创建工作、人人建设文明周口的良好氛围。
三要示范带动,争做省级文明城市的监督员。监督提升工作效能,文明彰显城市形象。市民朋友们要以对创建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加强对社会公众行为的监督,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言行、习惯和生活方式,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勇于与影响创建工作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倡导大家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以自我的小文明助推城市的大文明。
市民朋友们,创建连着你我他,再创佳绩靠大家。周口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真诚和热情,用智慧和汗水,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周口贡献自己的力量!
周口市文明办
共青团周口市委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