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实习生 郭立坤
本报讯 5月12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全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会议指出,相关单位一旦在工作中发现有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力争今年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我省力争2016年全面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016年上半年,全省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
不得让16周岁以下儿童脱离监护独居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或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代为监护照料,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如发现有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情况,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儿童经常联系,多回家看望,多见面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留守儿童监护人半年不履责可撤销资格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要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