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昨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5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失业保险费率从2%下调至1.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是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降低的,从5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变,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也就是说,从本月起,我市参保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可以少缴一部分了,此举无疑减轻了企业负担。
该负责人举例说明:如果一个拥有100名员工的企业按照每名员工月工资3000元的标准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以前的标准,一个月应缴纳6万元。现在,一个月只需缴纳5.7万元。
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会不会降低?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变。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文件要求,5月1日起, 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在原基础上降低0.5个百分点,即由2%降为1.5%,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 0.3%。
该负责人说,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减轻了参保人员和参保企业的负担,“参保人员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