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
换领居民身份证
补领居民身份证
交验居民身份证
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有效期满
交工本费
换领补领
交工本费
申请人领取领证回执
户籍地审核签发
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
接到申请人受理信息
审核签发
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接到制证信息后
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
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开展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2017年7月1日将在全国各地
全面实施
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制度
居民身份证
挂失申报制度
居民身份证
丢失招领制度
目前公安部已部署以下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相貌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
买卖,使用伪造户口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