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悲剧再发生
□晚报记者 宋风 通讯员 谢文贞
本报讯 6月25日和28日,周口市区、太康县接连发生两起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令人悲痛之余,也为社会各界敲响警钟。
6月29日上午,市政府召集市直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和各区分管领导,专题召开了学生安全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紧急会议,为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提出措施,进行部署。会议当天,市教育局向全市各县(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在文件中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在安全教育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从溺水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专门组织一次暑期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已经放假的学生要迅速组织召回,开展安全教育。要把防溺水安全常识讲清楚、说明白,达到人人皆知;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要将“六不准”内容随同放假通知印发给每名学生,并请学生家长学习、签字。切实提高广大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根据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在宣传方面,除了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宣传消息以外,还要在校园及周边、广场休闲区、人员密集区、水域、坑塘等合适区域张贴防溺水常识和预防提醒,在学校的宣传栏、村委会的宣传栏张贴防溺水常识和“六不准”内容等。
为了防患于未然,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河流、水沟、坑塘等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经常戏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上下学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予以制止;对建筑工地、废弃窑厂、水坑等,要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及时处置;要严加防范大雨、暴雨或持续降水后新形成的水坑;要迅速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