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银监分局加大政策传导力度,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依法经营、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不断完善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切实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入。同时,进一步规范融资定价行为,降低各项收费,积极贯彻落实优惠续贷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全市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金融创新,优化流程设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邮储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产品及其要素进行调整与创新,如:客户准入范围放宽,贷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贷款最长使用期限可达5年;拓宽抵押物范围,抵押物地域和房龄范围扩大,实施小企业法人授信业务机构下沉;在一级支行建立小企业信贷中心,缩小服务半径,提高流程作业效率及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服务县域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机构下沉工作已在沈丘和鹿邑试点。农信社在原有业务品种基础上,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创新,相继推出“创业之星贴息贷款”“农村淘宝互联网+银行+小微企业(商户)”“助力贷贷款”、“税贷通贷款”、“银企通贷款”等信贷品种。
二是落实续贷政策,创新还款方式,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银监会有关续贷业务精神,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办理续贷业务,不断拓展续贷政策适用主体。农发行积极落实上级行无还本续贷工作要求,对符合无还本续贷企业先审批发放贷款用于原贷款的续贷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行为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问题,贯彻落实续贷政策,采取贷款展期、再融资等策略解决企业困难。
三是科学合理定价,实行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如,农行充分考虑小微企业承受能力和经营状况,合理定价,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给予综合费率优惠,对所有小微企业免收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等。中原银行按照总行有关存贷款利率调整政策,及时对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结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雷东明 李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