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张华 王晨西
本报讯 近日,太康县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3起拒执自诉案件,1人因涉嫌拘执犯罪被法院决定逮捕,另外两个“老赖”慑于法律威严当庭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
逮捕一个警醒俩
7月19日,太康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王某、任某、李某3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进行集中公开审理。
2015年6月26日,王某与谢某、崔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王某赔偿谢某、崔某各项费用共计78万多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有能力履行判决却拒不履行。太康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依照法定程序,谢某、崔某将王某诉至太康县法院,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涉嫌拒执犯罪,法庭决定对其执行逮捕。
庭审中,任某和李某看到王某被逮捕后,便向法庭承认错误,愿意与对方协商还款。经过协商和调解,任某与对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并提供两名担保人,自诉人当庭撤诉。李某主动归还对方4万元欠款,并与对方当庭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拒不履行判决后果严重
为依法推动执行工作,太康县法院加大了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太康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继续梳理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该负责人提醒尚未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请尽快联系案件的承办法官,积极履行判决、裁定,否则有可能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甚至面临被判处刑罚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