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王海生
本报讯 8月5日,郝某因先后两次以承揽建筑工程为由骗取胡某110万元被批准逮捕。
今年5月16日,胡某向市公安局荷花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报案称,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郝某先后两次以承揽建筑工程为由骗取他现金110万元。7月22日,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办案民警将郝某抓获归案。
胡某讲,2015年11月,他通过朋友认识郝某。郝某称其认识很多周口工地的老板,能帮他承揽工程。两周后,郝某告诉他,有一建筑工程让他承包,但要先交60万元保证金。他交给郝某20万元,余下的40万元等进场施工时再给。郝某收到20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拒绝他进场施工。2016年3月,郝某又称有另一工程让他承包,再交100万元就可与上一项工程一起承包。他同意后,当天给郝某转账70万元。2016年3月底,郝某向他催要剩下的30万元,并承诺2016年4月3日进场施工,他又交给郝某20万元。之后,他再也联系不上郝某。随后,他到两个工地咨询后,才知道上当受骗。
8月5日,郝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川汇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