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王青俊
本报讯 早在2014年,国家就推行市场主体网上年报公示制度,经营者只需在网上操作便可完成企业年报。但是,今年太康县仍有453家企业因未按期公示2015年年度报告,被该县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据介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这453家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太康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面临六大后果:记录将伴随“终生”;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资质审核、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日常经营活动受限,金融机构可能不受理开户贷款;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载入满3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不是就意味着企业被“一棍子打死”?太康县工商局注册股股长张军解释,企业可以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但移出流程非常严格,“对于企业的移出名录申请,必须核实确认其改正了所有不合规行为,并经经办人、工商所长、分管领导三级审批”。
“随着企业信用体系的健全,失信者一处失信,会处处碰壁。”张军说,随着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数据的归集,以及执法合力的加强,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启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慢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