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实习生 石冰玉
本报讯 8月26日,我市“0000001”号《不动产权证书》有了主人。当天,市民王先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从市政府领导手中高兴地接过我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伴随着当天举行的全市不动产权证首发仪式,新政在我市正式落地。
“非常开心,觉得自己很幸运。”作为我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者,市民王先生难掩兴奋,他大方地秀出自己的不动产权证。周口晚报记者翻开发现,证书中不仅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的房产证内容,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用途等内容。
“以前办理房屋产权证,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还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如今在一个大厅就能办完。”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信息流通透明,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统一登记实施后,还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减少办证环节,为市民办证提供更多便捷。”
该负责人还称,证书上的28位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性,相当于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此外,《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具有查询和防伪功能的二维码防伪标识,产权人可以通过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据介绍,不动产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30个工作日是上限。
特别提醒的是,不动产登记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内容。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也三令五申,明确指出小产权房建设是违法的,因此不可能准予登记。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以免蒙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