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10月份,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周口中心城区在持续开展六项集中整治活动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早夜市摊点的管理,扎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大“两违”治理,这是周口晚报记者从2016年中心城区第九次城管委全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本月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门店牌匾、小广告、绿化美化这六项集中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市、区、办事处三级继续联合行动,以主次干道、窗口单位、重点区域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清理主次干道、商业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破旧设施,着力解决主次干道占道、出店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问题。
鉴于中心城区早夜市管理问题较多,部分早夜市商户没有按照规定出摊、收摊,没有自备垃圾容器,乱扔乱倒垃圾、污水,经常占道,影响道路交通等。按照《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早夜市摊点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方便群众生活、不妨碍交通、不扰民、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各区城管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加大管理力度,切实抓好早夜市摊点的管理工作,达到统一入市时间、统一划定区域、统一卫生标准、统一隔油材料、统一设置标牌的“五统一”标准。早餐摊点须在早8时前收摊,夜市摊点须在春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18时30分、秋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17时30分以后入市经营,不得提前入市或推迟退市。
按照《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以七一路、中州大道、八一大道、大庆路、工农路(原铁道口至周口火车站段)、庆丰中路为试点,逐街逐户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深入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心城区各办事处(乡)、社区每月对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评出优秀责任单位和最差责任单位,对照规定落实奖惩。对不落实“门前三包”管理的责任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一年内给予3次黄牌警告的,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4个区及城管、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配合,通力合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乱堆杂物、乱倒乱泼垃圾污水、车辆乱停乱放、损坏公共设施等突出问题。
此外,本月要全力以赴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迎检工作,按照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梳理,查漏补缺,以求顺利通过验收;继续加大“两违”治理力度,坚决追责问责,以达到“拆除存量、控制增量,达到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创城迎检后的城市管理的巩固和提升工作,在定人、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定标准、定奖惩、定时段、定区域,为百姓持续创造良好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