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下发通知
□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崔健
本报讯 11月29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河南省工商局日前下发《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广告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广告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广告活动,禁止发布含有升学、升值、投资回报之类的承诺。
为保证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通知》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房屋面积应当明确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价格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此外,《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销售广告禁止发布以下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宣传地王、楼王;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