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郁发顺
本报讯 11月29日,我市警方对外发布消息:经过半年的缜密侦查,我市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制贩毒品案,抓获8名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
今年1月底,项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获悉:有一名外地人将驾车从郑州到项城购买毒品。项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立即出动,于当夜12时30分许在项城北宁洛高速路口将一辆准备上高速的白色轿车拦住,当场从王某甲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用塑料袋包装的海洛因850克。
王某甲被抓后,拒不交待毒品从何人手中购买。因案情重大,项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专案侦查,进一步扩大战果。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王某甲的上线是项城的邓某,邓某的上线是安徽省一个绰号叫“张哥”的人。他们的网络关系是:由“张哥”将海洛因半成品贩卖给邓某,邓某对半成品进行再次加工后,在宁波、郑州、周口及项城本地进行贩卖。3月7日,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将该案列为目标案件,要求限期破案。
3月11日,专案组民警抓获从邓某处购买毒品的周口籍男子王某乙和饶某,缴获海洛因8克。3月12日,专案组民警成功抓获刚从邓某处购买毒品的淮阳男子杜某,缴获海洛因20克、底料82克。此时,专案组民警认为,抓捕邓某的条件已经成熟。
3月14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项城市将刚刚进行完毒品交易准备逃离的邓某和王某丙抓获,从邓某身上缴获海洛因205克,从王某丙(王某丙就是“张哥”)身上缴获现金10.5万元。随后,专案组民警对邓某在项城市区的出租屋进行搜查,查获毒品130克、毒品原料两瓶及制毒工具若干。
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向王某甲、王某乙、杜某和饶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其在家中制作毒品的具体方法和过程。专案组民警通过对邓某审讯,发现吸毒人员陆某、杨某曾多次向邓某购买过毒品。专案组民警随后对陆某和杨某进行立案侦查。
3月25日晚,专案组民警将陆某抓获,当场从陆某身上查获海洛因20.2克。
8月22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将杨某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发现毒品两包,重102克。专案组民警随后又在杨某的住处缴获毒品1300克、制毒工具若干。
据介绍,专案组民警在该案中,共端掉制毒窝点两个,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毒品3630克、毒资15.2万元,捣毁制毒窝点3个,收缴制毒工具若干。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