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印发周口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规定(暂行)的通知。禁令要求,从12月21日起,在周口中心城区开元大道以北、武盛大道以西、太清路以南、龙源路以东闭合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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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将被清理
近日,周口晚报记者了解到,我市民政部门正在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今后,新增地名中将不得出现“洋地名”。
所谓“大”,就是建筑名贪大,比如有的办公楼、小区名带“国际”“世界”;所谓“洋”,就是建筑物用洋名,常见的有“夏威夷”“威尼斯”“罗马”等;所谓“怪”,是指看了名字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意思,比如有的小区叫“传奇”“大隐”“易天”等;所谓“重”,是指地名重复。为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我市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及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其中就包括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整治工作。
按照《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鉴定、确认标准,制定保护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对于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与销名,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或者擅自设置、移动、涂改、遮盖、损毁地名标志的,将由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将被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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