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为推进城市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在往年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听取和参考多方意见,对原城市管理考核办法不断进行细致完善后,2017年周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新办法已于近日出炉。据悉,在报批市政府同意后,新的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将于今年实施。
按照新的考核办法,在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由原来的每月1次改为每两个月召开1次市城管委全会,由各区汇报该区城市管理及“两违”治理工作,通报考核排名情况,兑现奖惩;城市管理考核排名第一的区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川汇区排名第一时加倍予以奖励。
市“两违”办结合“两违”治理宣传巡查情况、各区对所辖办事处(乡)考评情况、督导函落实情况、现有“两违”拆除及新增“两违”处理情况、集中拆除行动通报等,开展日常督导。每两个月开展两次集中督查,督查及整改情况在市城管委全会上予以通报。
在对各办事处(乡)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上,由各区负责对辖区办事处(乡)的城市管理及“两违”治理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奖惩,并将奖惩排名情况报市城管办。
在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考核方面,每两个月分别由市文明办、市城管办组织1次考评,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5分的为良好,60~70分(不含7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获得优秀等次每次奖励20万元,获得良好等次每次奖励10万元,连续3次被评为差时,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给予相应处理。
在环境卫生治理考核方面,市环卫处所承担的垃圾清运、垃圾站点管理工作由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评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考评,每两个月进行1次汇总,兑现奖惩,得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5分的为良好,60~70分(不含7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获得良好以上奖励10万元,连续3次被评为差时,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与市环卫处主任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