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都一样 不服监管罚万元
□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崔健 陶团结 文/图
本报讯 “正规网店的网页最下端都有一块‘金盾’(电子营业执照),线上线下经营都在工商监督范围之内。”3月2日,市工商局网监科执法人员走进市电商产业孵化园、黄淮农产品网、四方制药等网络经营主体和相关参与网售的企业,监督线上经营,并指导线上经营主体申报网页“金盾”、贴上“电子标识”(如图)。
当日上午,市工商局网监科执法人员走访市区几家企业,责成网络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并向其发放网络商品交易服务指南,组织网络经营者签订《网络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网络经营者认真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简称“电子标识”)。
市工商局网监科科长刘艳芳告诉周口晚报记者,网络商品交易从虚拟空间通过物流连接到现实的社会,虚拟网络与真实社会的交汇处,诚信是永远不可缺少的润滑油。目前,全市有1617家网络经营主体,每一家网站都需要在主页最下端贴上“电子标识”,以供消费者放心消费,如果网络经营主体不服从监管,将被处罚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