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孙跃进
本报讯 综治中心“三室一厅”是指综合协调室,矛盾调解室,治安防控室和群众接待厅,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是化解信访矛盾的金钥匙,是社会稳定的平安锁。记者日前获悉,全市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沈丘县召开后,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了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2017年以来,该县开展信访综治排查16余次,消除各类隐患110起,现场解决矛盾230余起,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6件。
打造阳光服务平台
为确保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运行,沈丘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培训会,要求乡镇(办)党政班子成员、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所有窗口服务人员一律到综治中心办公。所有窗口单位印章和档案资料集中到综治中心,实行现场审批,严禁前店后厂及假公开、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同时,乡镇(办)综治中心还通过电子屏、手机短信和便民服务卡等形式面向群众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手续等信息。目前,综治中心已成为阳光透明、方便快捷的政府服务平台。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矛盾纠纷调处上,沈丘县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乡镇(办)班子成员、村“两委”人员接待来访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两名班子成员在乡镇(办)综治中心值班值勤,现场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做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有效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乡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都是村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员。一般性矛盾纠纷由乡包村干部协同村里调处,调处结果上报乡镇(办)综治中心,无法解决的矛盾上交乡镇(办)综治中心,由综合协调室指定矛盾调处室进行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由乡镇(办)班子成员带队专门成立工作组负责解决。各乡镇(办)严格坚持村(组)三天一排查,乡镇(办)一周一汇总一研判一上报,全县15天一督导一研判、一月一通报,确保县乡村排查同步,责任化解和责任交办工作落实。
构建防控治安体系
乡镇(办)综治中心治安防控室充分发挥打击、防范、综合治理的作用,完善执行社会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加强群防群治。以村庄、社区、机关和企业为基本单位,对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群众工作站以及乡镇(办)巡防队、保安队、义务治安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和力量进行有机整合,由乡镇(办)综治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重点对案件多发区域、部位、时段以及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特殊人群、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等加强治安巡逻和监控、管理,做到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动静结合,警民结合,开展网格巡控,实现警民联动的乡村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防范问题发生。
据悉,该县乡镇(办)综治中心发挥综合协调督导、管理保障的作用,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适时召开协调会,完善会商、信息研判、部门协调、督导等机制。实现部门联动、问题联治、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综治中心“三室一厅”公平、高效、快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