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峰 王贝
本报讯 为培育人民调解优质品牌,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品牌效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周口市司法局组织创建了以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简称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全市打造了46个“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利用优秀人民调解员扎实的调解功底、较高的社会威望、亲和的个人魅力和群众信赖等优势,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据悉,46个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到位。
据了解,司法机关对个人人民调解室的调解员要求很严格,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高的调解工作水平;有丰富的调解经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会做群众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与规律,在调解活动中取得实效;调解纠纷工作质量高,依法、规范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95%以上,协议履行率90%以上,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司法行政机关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据悉,命名的调解室必须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统一标牌标识,调解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调解室悬挂人民调解徽,张贴人民调解文化温馨用语,悬挂调解室工作职责、调解原则及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工作流程等有关制度。调解室设调解员、当事人、记录人标牌等,如条件允许可设置必要的旁听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