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杜鑫
本报讯 “赶紧去银行取50万元送到法院,快点!” 虽然天气微凉,李某某却不断用手擦拭着额头的汗水。5月23日6时,沈丘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依法拘留。据悉,这是按照“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既定方案的部署,沈丘法院又一次对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老赖”采取拘留措施。
2015年7月20日,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某偿还原告赵某10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催促未果。2017年2月,该院经研究决定,依法发出“搜查令”到李某某住所进行搜查。李某某这才慌了神,主动履行了20万元的义务,并表示余下款项分批履行,半年内还清。但是就在还款期限内,案件承办法官宋天义发现李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大额资金转入又突然转出的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根据李某某的行为,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法院决定依法对李某某进行强制拘留。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某某与赵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履行50万元,剩余款项于7月12日前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