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风 陈永团/文 通讯员 段方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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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始终是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日前,周口市、淮阳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到淮阳县职业中专和实验高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什么是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该如何化解?“六一”儿童节前夕,晚报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寻求答案。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校园的欺凌之伤
日前,周口市、淮阳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淮阳县职业中专和实验高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专题讲座中,主讲检察官通过生动鲜活的事例,让处在青春期的同学接受了一次心灵洗礼式的教育。
活动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检察机关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有关宣传片、检察官现场讲述自身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过程等形式开展。通过一系列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案例,向同学介绍了青少年犯罪所付出的代价和带给家庭、社会的危害。告诫同学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当代中学生。
在讲到校园欺凌时,主讲检察官向同学提出是否亲历过校园欺凌等问题,现场几十名同学争相回答,向检察官讲述自己亲眼见到的校园欺凌场景。
“校园欺凌不仅仅体现在暴力殴打上,个别同学有意孤立某个学生,甚至恶意嘲笑别人、乱给别人起绰号,这是软欺凌。”听了同学的回答,检察官进行了归纳概括,分门别类、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方式以及带给校园的危害。
校园欺凌事件的背后,有着非常复杂的成因。校园欺凌并不是一个阶段性、地区性问题,而是一个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问题。这是个人在青春期要展现力量、争取权力和尊重,以及因为懵懂的情感不知如何处理等因素而产生的一种外在表现。
事实上,学校老师在监管欺凌事件时也有自己的苦衷。校园欺凌事件经常发生在宿舍、厕所、楼梯拐角或上下学路上等隐蔽场所中,因而很难察觉。采访时,不少老师表示,他们一般只能靠观察或学生举报得知消息,“加上被欺凌的孩子常常选择默默忍受,不会主动告诉老师,所以,欺凌现象难以及时发现”。
因为老师被赋予的管理、惩戒和处罚权力有限,“老师能做的大多只是口头教育,要求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既不能劝退也不能开除学生,因此也没有有效的威慑力。大多学生在消停一段时间后,过不了多久就又开始闹腾。
什么是校园欺凌
密织防范校园欺凌网
在采访中晚报记者了解到,一些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而一些小学生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遗憾的是,很多家长往往会按照惯常思维,认为这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玩笑”而不以为然。
那么,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它与嬉笑打闹、恶作剧之间有没有明显界限?法律界人士认为,同学纠纷、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三者是渐进的过程。校园欺凌也叫霸凌,它强调自觉的、故意的、重复的攻击行为、操纵行为或排斥行为;偶发的同学之间的恶作剧、开玩笑不是重复的、故意的、自觉的,一般不认为是校园欺凌行为,就是一般同学间的纠纷、矛盾;校园暴力通常比欺凌造成的伤害程度深,一般来说违反行政法,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或者行为主体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实际上已经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者财产比较重大的损失。
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2月份,市教育局、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等九家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3月份,川汇区教体局组织人员对辖区中小学《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川汇区各学校要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演讲、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让学生入脑入心,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公安部门要把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工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统筹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震慑违法犯罪,增强师生安全感。要落实治安巡逻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幼儿途径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地区“见警灯”。要增派警力,强化对校园周边的巡逻值守,特别是对活跃在校园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违法前科等重点人员加强盘查管控,不给欺凌和暴力留任何空隙。
“在落实文件的同时,学校和家长也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如果遇见校园欺凌事件,应当尽早告诉老师和家长,请他们帮助解决。”市教育局安全科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