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杜鑫 孙承禹 张月
本报讯 近日,因上了法院系统的“失信黑名单,韩某申请房贷被拒,只得主动找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这是沈丘县人民法院积极利用全国失信人信息网取得良好执行效果的一个缩影。
韩某与王某因生意往来发生经济纠纷。该案于2017年2月经沈丘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韩某支付王某货款15万元。由于韩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应尽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将韩某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失信人信息网。
不久, 韩某的儿子要结婚,需要到银行办理按揭购房手续。由于银行征信显示韩某为失信人,拒绝为其办理按揭。其儿子由于也有不良征信信息,银行也同样不予为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为此事韩某急得茶饭不思,彻夜难眠。无奈,韩某来到了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只希望法院尽快将其从全国失信人名单中撤除。由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沈丘法院利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这一大数据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从而对其进行多方面限制,迫使许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应尽义务。此举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司法权威,促进被执行人有效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