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段晓燕
王某成在2015年春季拆旧房建新房时,把自己的房子山墙砌在了邻居王某动的宅基上,同时又把自己家的宅基和公共道路垫得很高,下雨时王某动家的水无法排出,王某成家的排水管又被雨水冲到了王某动家房屋的后墙上。经人协调未果。无奈,王某动将王某成及其妻子、儿子、儿媳起诉到了商水法院。
商水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行等方面的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故依法判决:一、被告王某成等4人拆除砌在原告宅基上的砖墙;二、被告王某成等4人将公共路面恢复原状,并拆除安装在原告房屋后的排水管。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成等不履行法院判决。2016年6月26日,原告王某动向商水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商水法院受理后,负责执行此案的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成等4人送达了执行手续,又先后去其家中6次,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但被执行人仍不予履行。商水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成等4人实施拘留。
日前,商水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突击队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成家,其妻胡某云在家,执行人员遂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胡某云被拘留后,仍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商水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商水法院审查后认为,被执行人胡某云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年6月2日对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