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春霞 郅辛
本报讯 项城市检察院把抗诉作为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2016年,项城市检察院共提起抗诉案件5件5人,均被改判。
项城市检察院针对以前抗诉案件数量少、改判率低等问题,积极引导公诉科干警更新“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重起诉、轻抗诉”观念,强化抗诉意识,坚持刑事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并重,在“敢抗”上下功夫。对起诉的刑事案件判决结果,严格实行案件承办人审查、科室讨论、分管领导审批,层层把关,有效防止出现该抗不抗的问题,提高抗诉数量。
对捕后即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项城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前审查,引导侦查部门做好定罪、量刑证据的全面搜查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项城市检察院严格规范审查起诉报告制作,在事实、证据分析基础上,阐明案件存在的争议点及项城市检察院所采纳的观点及理由,提前对可能存在抗诉的情况进行分析。案件判决后,项城市检察院认真查找与起诉书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并在前期分析的基础上,快速准确提出是否需要提起抗诉。
同时,项城市检察院紧盯犯罪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重点,发掘抗诉线索,通过对照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和判决结果,将法院改变的指控事实及未采纳量刑建议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法院犯罪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的错误,依法提起抗诉,有效提高抗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