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7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问题整改通知单》共下发问题90件,整改81件,其中通过微信平台发送问题立行立改37件。经过督查组全体人员考评汇总,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整治效果明显;周口港区由于周项路正在施工中,环境卫生较差,整治效果差距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八一大道(建新路至黄河路段),责任辖区:川汇区;路长:刘洪涛、康栋栋;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建设大道(中州大道至八一大道段),责任辖区:川汇区。
3.文昌大道(大庆路至八一大道段),责任辖区:川汇区。
4.周口大道(文昌大道至颍河路段),责任辖区:东新区;路长:杨二威;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周口广播电视台(张海容)、周口报业传媒集团(张峰)。
5.府苑路(文昌大道至庆丰路段),责任辖区:东新区;路长:吴顺利;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周景丽)。
6.八一大道(太昊路至开元大道段),责任辖区:市经济开发区;路长:杨富生;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统计局(郭强)。
7.工农路(黄河路至太昊路段),责任辖区:市经济开发区;路长:郭忠斌;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家统计局周口调查队(张廷)。
8.太昊路(朝阳路至工农路段),责任辖区:市经济开发区;路长:袁中军;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卫计委(陈高峰)。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兴业路(八一大道至中州大道段)出店占道经营多,管理标准低,责任辖区:川汇区。
2.七一路(建材路至龙源路段)出店经营严重,道路两侧杂物多,责任辖区:川汇区;路长:张凯,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利局(张华)。
3.建安路(七一路至交通大道段)出店经营,临时摊点多,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责任辖区:川汇区;路长:王立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谢强)、省农信社周口办公室(盛毅)。
4.汉阳路(大闸路桥至周西转盘段)转盘周边出店占道、搭棚问题严重,责任辖区:川汇区。
5.新民路(建设大道至文昌大道段)市容环境卫生较差,无人管理,责任辖区:川汇区。
6.育新路(工农路至文明路段)出店经营多,环境卫生差,管理不到位,责任辖区:川汇区;路长:李亚光;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畜牧局(王霄灵)。
7.周淮路(腾飞路至搬口东桥段)环境卫生脏、乱、差,责任辖区:东新区;路长:张楠;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人防办(徐富有)。
8.开元大道(中原路至朝阳路段)沿线垃圾多,责任辖区:市经济开发区;路长:赵愚;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教育局(季永云)。
三、周五义务治脏开展情况:
7月7日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督查组对各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义务治脏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积极到分包路段(区域)开展义务治脏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周口报业传媒集团、市市场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农机局、团市委、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
但仍有一些单位对义务治脏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责任路段(区域)不见人,还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坚守岗位,提前结束活动,环境卫生、占道经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督查,下列单位表现较差:周口幼师、武警周口支队。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