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车合资企业不受两家限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行)》,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此次《目录》修订是1995年首次颁布《目录》以来的第七次修订,其中的亮点之一就是在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说明。
其中,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部分第一部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第七条明确说明:汽车整车、专用车汽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外资在华组建纯电动汽车合资企业不受两家限制,也就意味着在未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上,将有可能涌现出更多的纯电动汽车合资生产企业。实际上,今年6月份江淮与大众正式签署合资企业协议,合资共同生产与销售新能源车,就被视为是打破了过去一家外资企业在华只能成立两家合资公司的限制,这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