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安机关对中心城区电动车实行挂牌办证管理,挂有牌照的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此项措施出台立即引起热切关注。老马本期就聊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老马记得大概2012年后,外形酷似汽车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合格证上大多是“旅游观光车”)在城市道路、县城和乡镇道路逐渐多了起来。
这类电动车辆冠以多种名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低速四轮电动车”、“高档四轮电动小轿车”、“电动汽车”等名称,车辆品牌有嘉陵、宗申、力帆、钱江、金彭、长帆、华昊、广运、豪爵多个品牌。这类车辆一是节能环保,无尾气排放,价格低廉,能遮风挡雨,容易驾驶。二是车辆体积小,可以随意通行大街小巷,轻便快捷、相对快速且节省体力,符合群众出行“一车代步”的要求。三是使用电池作动力,时速在20公里至60公里之间,充电一次可跑100~200公里左右,消费成本低。四是非法营运搞创收。一些人员在代步之余可以用来专门拉客营运,解决就业创收问题。五是游走在法律边缘,随意上路、交通违法而“无人管”。这诸多原因而备受市民特别是老年人青睐。特别是近两年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起来,同时也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是超标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电动车的时速不能超过15km/h,然而,现在生产、行驶在道路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时速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速,超标严重。据调查,一些四轮电动车体积和一辆小型低排量汽车相当,在车辆介绍中显示,最高速度可以达到80km/h。二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车辆速度快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按照如今厂家的设计,当前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设计时速达到20至80公里每小时,而如此体积小,稳定性差,不适用高速度行驶的车辆一旦超过标准电动车的时速,后果不堪设想。由于存在不用上牌、驾驶证的误区,没有经过机动车培训的驾驶人往往交通法律法规淡薄,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乱停乱放、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随处可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制造“老年杀手”,老年人判断能力下降而驾驶这种车辆上路,随时会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交通事故呈上升态势。随着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不断增多,交通违法突出,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态势。
周口市公安机关对中心城区电动车实行挂牌办证管理,发放《电动车登记证》, 按照其车类性质,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是借鉴其他省市管理经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和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和支持公安机关,主动到指定地点挂牌办证,共同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