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擘
本报讯 7月20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各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从7月15日开始对II类银行账户存入和支取限额进行控制,为保证公积金业务正常办理,市民在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务必确认并提供本人Ⅰ类银行账户信息。
“如果提供的不是Ⅰ类银行账户信息,那么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将会受到影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周口晚报记者,2016年12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推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银行账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已开立Ⅰ类银行账户再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Ⅲ类银行账户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这些银行新规会造成部分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受限退单或者钱不能及时入账,所以,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按月划转业务时,一定要确认并提供本人Ⅰ类银行账户信息”。
什么是Ⅰ类、Ⅱ类、Ⅲ类银行账户?该怎么区分?
据了解,有卡有折有实物,就一定是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都是建立在Ⅰ类银行账户基础上的虚拟账户,没有卡或存折等实物介质。
Ⅰ类银行账户必须到银行柜台办理,市民可以用Ⅰ类银行账户进行投资理财、储蓄、消费、转账、缴费等,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都应当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它是全功能的。
Ⅱ类银行账户投资理财功能齐全,可以灵活地由Ⅰ类银行账户向其转入资金,无累计转入金额限制。但如果向非绑定的其他账户转账、存取现金、消费缴费,则有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万元的限额。
Ⅲ类银行账户最大的特点就是账户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适合用于绑定手机支付账户,以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如二维码支付、手机NFC支付等),可以随用随充,便捷安全。非绑定账户转账日累计不超过5000元、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