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共发现问题27个,对7月31日通报的39个问题进行复查,经复查,已整改28个。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黄河路(中州大道至六一路段),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纪委。
2.汉阳路(交通大道至黄河路段),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文昌大道(八一大道至大庆路段),责任辖区:川汇区。
4.周口大道(文昌大道至颍河路段),责任辖区:东新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周口广播电视台、周口报业传媒集团。
5.太昊路(工农路至八一大道段),责任辖区:市经济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交通大道(汉阳路至龙源路段)沿线垃圾杂物堆积多,通报多次未清理,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2.兴业路(中州大道至八一大道段),出店占道经营多,环境卫生差,无人管理,责任辖区:川汇区。
3.建设大道(腾飞路至大成路段)北侧人行道枯草垃圾较多,绿化带白色垃圾较多,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三、分包责任单位不在岗路段
1.中原路(周淮路至文昌大道段),责任辖区:东新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省越调剧团。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