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书永 马清源
本报讯 近日,二级高级法官、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在商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敲响了法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今年以来,周口市中级人民院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为核心,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李志增成为员额法官后,勇办大案、要案,敢“啃”案件中的硬骨头。此次庭审中,证人甲、乙、丙均到庭作证,陈述案发时看到、听到的情况及报案情况,还原案件真实的一幕。鉴定人丁也出庭质证。此次庭审是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推进,切实做到了庭审实质化。
此次审理的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因李某某嫉妒被害人李某(年仅6岁多)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幸福的生活,在李某去李某某家玩手机时,用尼龙绳将李某勒死。李志增接手该案件后,经过仔细阅卷,制作阅卷笔录,与合议庭成员查看案发现场。
该庭审共持续3个小时,李志增以娴熟的业务水平、专业的庭审用语、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让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因案情重大,该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择日宣判。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合议庭及商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到场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