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秀霞
2016年7月,在西华县东关鞋厂,6名工人因工资与企业发生纠纷,爬上厂房屋顶欲采取过激行为。经现场相关人员劝说未果,现场人员迅速联系了昆山办事处调解委员会请求派人调解,当调解员毛德学闻讯赶到时,工人们已在屋顶呆了两个多小时。
调解员毛德学了解事件起因后,爬梯子上到屋顶。他说:“我是县里昆山办事处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专门帮你们维权的。你们这样的纠纷我解决过好多起,不下来对你们没有好处。再说,如果处理不好,你们可以投诉我。”毛德学站在工人角度帮他们分析利弊,最终把他们劝了下来。
全面了解情况后,毛德学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确立,但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未能如约发放,而工人们在没有协商的基础上直接非法堵门、闹事。
为解决此纠纷,毛德学立即成立了协商调解小组。调解小组成员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办理此事件的人员和6名工人所属部门的主管组成。调解刚开始的时候,企业的老板对此事避而不言,几次去协商都不见企业一方的负责人,工人们对调解的耐心也慢慢在减少。后来,经毛德学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核实,该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资发放的方式。毛德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条款,向企业相关人员说明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工人及时发放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企业老板终于同意进行调解。后经毛德学多方劝说,企业老板和工人终于同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后来,毛德学总结道:“政策法律要活学活用,深入浅出大家才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