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间,北京发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就其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自住型商品住房以《办法》的施行日期为界,已销售自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未销售的自住房将按照《办法》执行。其中,明确规定“新北京人”房源分配不少于30%等具体内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点评认为,北京此次针对共有产权住房发布了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充分说明北京当前对于住房市场结构性调整的决心。对于此类住房来说,因为购房者前期占有部分产权,所以在购房方面的出价相对会比较低,这也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而随着后续购房能力提高,可以继续从政府手中回购相应的产权。此类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创新,关键要在细节上做探讨。(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