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至11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过《问题整改通知单》共下发问题121件,整改111件。经督查组全体人员考评汇总,市经济开发区出店占道经营治理效果好,垃圾清运及时,市容环境明显提升;周口港区环境卫生较差,整治效果不明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中州大道(七一路至中州大道桥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路长:王龙飞、丁文斌,环卫监理:邵华,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公安局(韩凤成)。
2.六一路(七一路至育新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路长:周自新,环卫监理:何艳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宣传部(李向宏)、市文联、市社科联。
3.文昌大道(大成路至武盛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于印德,环卫监理:李天福,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电信周口分公司(廖树峰)。
4.莲花路(工农路至八一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李来喜、刘丽,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室。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育新路(文明路至八一大道段)出店占道经营多,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高团结),路长:李亚光,环卫监理:刘海霞,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农发行周口分行(刘小龙)。
2.文明路(新闻路至黄河路段)出店占道经营较多,整治效果不明显,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高团结),路长:王建峰,环卫监理:刘海霞,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司法局(赵建安)。
3.大成路(文昌大道至平安路段)出店占道经营,乱堆杂物,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
4.莲花路(五一路至中州大道段)出店经营多,路南侧建材占道,路北侧门店乱堆杂物,通报问题整改标准低,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刘丽,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中华联合财险周口分公司(彭爱荣)。
三、周五义务清扫开展情况
8月11日15时30分至17时30分,督查组对各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义务清扫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积极到分包路段(区域)开展义务清扫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有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石化周口分公司、电信周口分公司、市人防办、周口师范学院、市中心医院、国家统计局周口调查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人行周口中心支行、市红十字会。
通过督查发现,市盐业局、市烟草专卖局、建行周口分行、农发行周口分行、市工信委、周口科技学院、省越调剧团等单位对义务清扫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责任路段(区域)不见执勤人员,有的单位执勤人员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坚守岗位,有的单位提前结束活动,环境卫生、占道经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望上述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整改,确保周五义务清扫工作落到实处。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