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发现问题30个,及时整改8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通过微信群和问题整改通知单下发各相关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汉阳路(交通大道至黄河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路长:张宜波,环卫监理:王洪云,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展)。
2.文昌大道(八一大道至大庆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3.中州大道(颍河路至建设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4.嵩山路(建设大道至文昌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杨庆华,环卫监理:李金英,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周口师范学院(陈涛)。
5.太昊路(工农路至朝阳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王超),路长:袁中军、张国斌,环卫监理:康霞、胡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疾控中心(赵伟)。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太昊路(中州大道至四方药业段)两侧散落沙石较多,多处占道经营,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城南办事处(韩少华),路长:胡建伟,环卫监理:王二丽,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周口供电公司(李林)。
2.黄河路(富民路至汉阳路段)出店经营、店外堆物较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城南办事处(韩少华)、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路长:苗雨、叶畅,环卫监理:王二丽,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林业局(李志远)。
3.大庆路(大庆路桥至文昌大道段)路东出店占道经营多,垃圾堆清理不及时,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吴顺利,环卫监理:李金英,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人寿保险周口分公司(朱志鹏)。
4.朝阳路(开元大道至太昊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乱堆杂物,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王超),路长:王全营,环卫监理:范冬梅、王保爱。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