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王海生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查处一起非法倒装贩卖液化气案件,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24日17时许,荷花路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李军、朱功举等人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在西大街一民房内发现肖某正用大液化气瓶往小液化气瓶里倒装液化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妥善处置。
据了解,肖某今年38岁,是南阳市方城县人。1个多月前,肖某在周口中心城区租房进行液化气倒装贩卖生意,无任何审批手续,存在违法运输、存储和贩卖等违法行为。
据此,荷花路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