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常兰军
本报讯 对于那些“昼伏夜出”的涉污企业,市环保局成立“局长夜查”轮班组,不定期进行夜间巡查。8月23日夜,市环保局局长方万政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川汇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夜查中查处了3处污染,当即进行了处理。
当日22时,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富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的一家饭店附近,发现一处污水坑臭味难闻。经排查,周边无企业废水排入,是地势低洼形成的积水,面积200多平方米。检查组沿途检查发现污水坑南侧有一处垃圾堆放点,垃圾点的渗滤液经雨水冲积发酵形成恶臭。检查组迅速将此处污染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随后,检查组来到莲花路与永丰路交叉口的一条黑臭河流查看,发现河内垃圾乱堆,气味难闻,检查组立刻安排川汇分局进行调查处理。
最后,检查组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对莲花西路川汇区民营园区内的一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这是一家主要从事喷绘、写真、平板打印、广告制作等业务的VOCS企业。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经过现场调查,检查组了解到,该企业仅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也没有建设标准的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气味刺鼻难闻,属于典型的“散乱污”及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企业。调查组现场取证,制作询问笔录,依法从快从严从重进行了处罚: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连夜对该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一些涉污企业就是抓住了执法部门夜间休息的空当,抓住了环保部门接到举报也要次日白天查处的漏洞,暗地里进行生产,给环保工作带来很大被动,这样的涉污企业才是真正的毒瘤。”方万政说,这样的企业不查处,环境污染问题就得不到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