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连平
本报讯 9月10日,市工商局网监科向全市1576家经营性网站发出通知,要求这些网站在9月29日前完成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工作,以此维护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网监科把全市1576家经营性网站下发给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网络经营者的“贴标亮照”工作进行指导,要求于9月29日前完成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工作。
市工商局网监科科长刘艳芳讲,积极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是深入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全市网络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拒不“贴标亮照”的网络经营者,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