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永奇
本报讯 记者9月12日从省酒业协会获悉,第二届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揭晓,酒祖杜康窖藏等十款白酒获得殊荣。国字宋河、宝丰等两款白酒获得河南省名酒标杆产品称号。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振兴豫酒的号召,河南省酒业协会在上半年开展了第二届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活动。本次活动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现场抽样、质量评审、企业现场考评、综合评估、网上公示等全面评价,确认10款白酒为第二届河南省十大名酒。具体为: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仰韶牌46°彩陶坊地利,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赊店牌46°赊店元青花,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贾湖牌50°贾湖,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杜康牌50°酒祖杜康窖藏,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龙牌42°乌龙特曲,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皇沟牌42°皇沟御酒,河南省张弓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弓牌52°张弓度,信阳市鸡公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公山牌52°鸡公山粮液,河南豫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之基牌52°老基酒,河南省百泉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泉春牌42°长寿酒。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第二届“河南省十大名酒”有效期为2017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8日。
此外,省酒协还下发了《关于授予国字宋河、宝丰国色清香为河南省名酒标杆产品称号的通知》。省酒协认为,河南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宋河粮液”和宝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丰酒”是全国第五届国家名酒,为豫酒、豫酒文化的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第二届“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活动中,宋河酒业(本次综合评审得分第一)生产的“国字宋河”和宝丰酒业生产的“宝丰国色清香”质量优秀、质量特色鲜明,不愧是国家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的标杆酒,决定授予“国字宋河”、“宝丰国色清香”为河南省名酒标杆产品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