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3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专项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中州大道(七一路至中州大道桥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路长:王龙飞、丁文斌,环卫监理:邵华,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公安局(韩凤成)。
2.八一大道(建设大道至川汇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王红卫)。
3.周口大道(颍河路至文昌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杨二威,环卫监理:刘忠德,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周口报业传媒集团(张峰)、周口广播电视台(张海容)。
4.莲花路(八一大道至工农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李来喜、刘丽,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室。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人民路(大庆路至文明路段)游商占道经营,商家出店经营、门前乱堆杂物,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高团结),路长:沙东,环卫监理:刘红梅,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中心医院(陈波舟)。
2.滨河路河堤护坡(八一大道至大庆路段)22号段环境卫生差,垃圾清理不彻底,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周口联营职专。
3.五一路(莲花路至黄河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夏福建,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戏剧艺术学校(李伟)。
三、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监督岗执勤情况
有岗无人单位:川汇区工信局、川汇区检察院
四、周五义务治脏开展情况
10月13日15时至17时,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和4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各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义务治脏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积极到分包路段(区域)开展义务治脏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周口师范学院、市工信委、市烟草专卖局、市中医院、中原银行周口分行、中行周口分行、电信公司周口分公司、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农科院、川汇区委办公室、川汇区法院、川汇区市场发展中心、川汇区粮食局、川汇区残联、川汇区卫计委、川汇区档案局。义务劳动无人参与单位有川汇区文联。另外,通过督查发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省越调剧团等单位对义务治脏工作重视不够,有的仅仅设置执勤岗,未组织人员开展义务治脏活动;有的单位执勤人员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坚守岗位;有的单位提前结束活动,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小广告治理、垃圾清理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王田业在督查暗访结束时强调,下一步,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督导组将对各单位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周五义务治脏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监督岗执勤情况加大督查力度,督查结果报市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周口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