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康
本报讯 10月20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援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拒执罪刑事案件,庭审全程视频直播,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告人李某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李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判令其返还申请人欠款25.8万元及利息,后李某偿还了申请人8万元,对下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之后,李某未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款。执行中,李某被法院司法拘留后,仍不还款,并将其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他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在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刑事拘留后,李某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为惩罚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因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某赔偿申请人损失2万多元。在案件执行期间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李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在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刑事拘留后,李某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法院认为其行为侵犯了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性,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两位被告人均表示以后绝不会再碰触法律底线,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张建援表示:“院长带头办案,能提高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带动入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促进司法公平和公正。今天开庭审理了两起拒执犯罪案件并进行庭审直播,当庭宣判,必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促进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对所有被执行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为全社会形成尊法、守信的良好氛围,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