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利军
本报讯 “旅客一定要实名登记,违犯者将会收到警方开据的罚单!”近日,商水县某酒店的法人周某收到商水县公安局开据的首张10万元的罚单。这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商水县对违法宾馆旅馆多次违反相关规定开出的第四张“巨额罚单”。
据警方查证,10月14日21时许,商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新城派出所在该酒店例行检查中,又一次发现了当晚入住到201、207、209、210四个房间的8名旅客只登记了4个旅客的个人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商水县公安局对该酒店开出了10万元的处罚单。
另据商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寇德才介绍,10月12日21时许,发现商水县汝阳路某温泉洗浴宾馆入住4名客人,只登记了两名客人的入住信息和房间号,被处以3万元处罚;10月12日22时许,在商水县科技路西段的一宾馆执行检查中,发现入住的一名客人未按规定如实登记入住旅客信息,被处以1万元处罚;10月9日13时36分许,在商水县东环路中段一家能提供住宿的洗浴中心检查时,发现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当即责令整改并依法给予2000元的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宾馆从业者,务必做好住店旅客的信息登记和核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广大公民也要积极配合,在宾馆告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的时候,主动出示登记。如果确实没有携带身份证明但急需入住的,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