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葛勇
本报讯 近日,太康县公安局龙曲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购买虚假出生证明办理新生儿入户案件。
10月24日,太康县公安局龙曲派出所户籍民警伊欢庆在受理一起新生婴儿出生入户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王某(男,太康县龙曲镇王泽普行政村人)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Q411974669,新生儿姓名:王怡某,性别:女)有异常,内容显示新生儿为2015年出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为2015年8月2日,2015年正常出生证明编号以字母P开头,不是以字母Q开头。经上网查询,编号为Q411974669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太康县血栓病医院出具的,姓名郑某某的新生儿,进一步确认王某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是伪造证件。
户籍民警伊欢庆立即向所长李国祥汇报,并迅速组织民警对王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王某供述:其继女王怡某为妻子丁锦某与前夫所生,无出生证明。为了给继女王怡某登记户口,王某找到太康县高贤乡高南行政村周村周某,经周某介绍,以1300元的价格向芝麻洼乡孔庄行政村孔某购买了编号为Q411974669的出生医学证明。所长李国祥立即组织人员将周某、孔某二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查:周某、孔某二人对向王某提供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孔某交代此假证是他向李某买来的,并以1300元高价卖给王某。太康县公安局于当日将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王某、周某、孔某3人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太康县看守所。目前,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抓捕工作正在进行。